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微波治疗仪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因我院业务需要,现需采购1台微波治疗仪。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微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广中医三院医装【2025】017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微波治疗仪 |
1台 |
2万元 |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眼耳鼻喉科门诊购买1台微波治疗仪。
(二)项目具体采购需求:
★1.适用于眼耳鼻喉科,无需使用耗材;
2.微波频率:2450MHz±50 MHz;
3.微波理疗输出功率:1˜60W连续可调;
4.微波治疗输出功率:1˜99W连续可调;
5.微波频率:2450MHz±50 MHz;
6.治疗时间显示:理疗1-30分钟,治疗1-50S、步进可调;
7.治疗结束时,设备有声音提示;
8.辐射器驻波比:≤3;
9.微波无用辐射:<10mw/cm²,外壳泄漏:<10mw/cm²;
10.具有手动与脚踏两种开关控制方式;
11.整机质保年限要求≥3年。
★12.配置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微波治疗仪主机 |
1台 |
2 |
辐射器 |
1个 |
3 |
辐射器架 |
1个 |
4 |
输出线 |
1套 |
5 |
脚踏开关 |
1个 |
注:采购需求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如供应商为分公司的,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及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5. 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6. 产品厂家授权书;
7. 产品报价表(最终报价,模板为附件1)、彩页、技术参数、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模板为附件2)等资料。
以上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以彩色扫描件生成一份PDF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报名邮箱(zyysbk321@126.com)。
七、报名时间:2025年04月25日—04月29日下午5:00
八、联系方式:李老师 020-22292935
九、联系地址: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学装备中心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