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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调研论证公告

日期:2025-02-13 作者: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点击次数: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调研论证公告

各(潜在)厂家及供应商:

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现对我院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调研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家及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用气体采购目录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规格

执行标准

技术参数标准

1

医用液氧

Kg

储罐

《中国药典》2020年版

≥99.5%

2

医用液氧

Kg

杜瓦罐160L

《中国药典》2020年版

≥99.5%

3

医用氧

40L

《中国药典》2020年版

≥99.5%

4

医用氧

10L

《中国药典》2020年版

≥99.5%

5

医用氧

4L

《中国药典》2020年版

≥99.5%

6

医用氧

2L

《中国药典》2020年版

≥99.5%

7

二氧化碳

40L

国标

≥99.5%

8

液态氮

30L

国标

≥99.999%

9

高纯氮

40L

国标

≥99.999%

10

纯氩

40L

国标

≥99.999%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是医用气体生产、销售企业或经有效授权的医用气体代销企业(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

2、供应商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必须为通过药品生产认证合格的企业,且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

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或其委托运营方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委托运营方,需提供供应商及委托运营方的委托合同)。

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7日下午18时。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电子版资料

1)报名资料:下载填写报名表及调研价格表(详见下载区附件1、2),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为PDF,以“公司名称+附件文件名”命名, PDF和可编辑版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

2)企业资料:参照上述第二、三项要求提供有关证照、说明函件,加盖公司公章后合并扫描为一个PDF,以“公司名称+企业资料”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2、现场参加调研论证会时提交报名资料、企业资料的加盖公章纸质版。论证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名邮箱与联系方式:

1、报名邮箱:syyxb111@163.com

2、联系方式:钟药师、陈药师

3、联系电话:020-22292718


附件:1.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调研论证报名表

2.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调研价格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临床药学中心      

2025年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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